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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棒 - 生活感悟 - 偶有所得 - “艳照”启示录
发表时间:2008-06-18 00:07:00 关键词:网络,论坛,拍砖,文明 点击:4389

  5月份的最后一天,是个星期六,本人带孩子逛红梅公园,发现了一个不文明现象,于是举起相机将此人、此行为拍下,并于两天后将之公布到论坛。本人没有想到的是,另一个精彩的故事就此展开,并且持续了半个月之久。
  在本人发帖半小时后,leslie作出了很中肯的批评,说虽然那人的行为的确不文明,但是本人也不应该直接不加处理地公布别人的照片。
  同时,也有人从法律的角度提出批评,说本人侵犯他人的肖像权,更有甚者,还说侵犯隐私权(他认为某月某日某人去了红梅公园属于个人隐私)。对肖像权的指责,从leslie之前就有,后面也有。
  本人对两种批评都作出了回应,对于leslie等从人性化方面批评的,本人表示赞同。实际上本人从那时起就有给图片加上马赛克的打算。但是,就在这个时候,对于肖像权的指责开始表示出抬头的迹象。本人是个牛脾气,一旦有人用这种方式给本人扣帽子,本人反而不会再去考虑“人性化”。这就是本人坚持不加马赛克的原因。
  就在这个时候,一位跟本人私交甚厚的网友用QQ聊天的方式劝说本人,希望本人给图片加上马赛克。本来,本人打算牛脾气牛到底算了,但是好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,于是,本人对论坛上的图片进行了处理,脸部加上了马赛克。
  本以为事情会有好转,但是,没想到这个话题从此急转直下。其实,本人做好了准备来迎接几个方面的讨论:一是支持加马赛克、二是反对加马赛克、三是暴光他人的不文明行为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尺度。可惜的是,如此一个看起来非常火爆的讨论,却与以上三个话题都不相干,而变成一群人歪楼取乐的场所。——尽管有许多网友以歪楼为乐,也尽管歪楼的确给大众带来了乐趣,但是本人还是想表达本人的真实想法:有人在热烈讨论一个话题的时候,歪楼是对别人的不尊重。不管你发言支持哪一方,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讨论,但歪楼不是。
  本人,无论算一个网友,还是算一个版主,还是算一个管理员,从来就没有打算与哪个网友结下仇怨。以前没有,以后也不打算。但是,事实的发展并不以本人的意志为转移。在本人给图片加了马赛克后,原来斩钉截铁截铁地要求本人加马赛克的人却掉转戈头指责本人,说加了马赛克是很可惜的事情。于是本人彻底愤怒了。
  本人可以接受别人的支持,也可以容忍别人的反对,但是决不接受煽阴风点鬼火的人。正是由于这个人的出现,本人开始了与他的正面冲突。——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,本人开始在跟帖中直接点名批评该网友。
  事实上,每个人的所作所为,不仅仅本人在看,也有网友在看。就在那个人煽阴风点鬼火后两分钟不到,就已经有人指责他的行为。比本人还早了三分钟。
  然而事实证明本人错了,错在不应该跟没有逻辑的人争论。其实,争论本身是一件好事,因为,争论往往可以使双方最终走向一致,即使无法走向一致,也可以使双方坦开心胸。但是,如果争论的一方说话无法找到逻辑,那么本人一定会输给他。
  就在这个注定不会有结果的争论日渐白日化的时候,另一张照片的出现让本人的处境急转直下。那是一年前本人前去马山摘杨梅时爬在树上的照片。同样是爬树,如果发生在其它地方(比如公园),那就是很不文明的行为,如果发生在杨梅树上却与文明无关。正如本人曾在帖子中跟帖所述:有些人就像是快被淹死的老鼠,发现一根稻草就会拼死咬住。他根本不会理会这根稻草能否救命。如果这根稻草并非如他所愿对他有利,那么,他“没有条件制造条件也要咬”。由于有人转阅这张照片,并且有意添盐加醋说这次爬树发生在公园。导致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攻击本人的“不文明”行为。
  如果有谁相信“事实越辩越明”,那么你错了。网络以及论坛的出现,让许多网友可以躲在一个网名后面指手划脚。本人对照片真相的解说永远盖不过造谣中伤的恶行。谎言如果被重复1000遍,它必将成为真理,起码在当今的论坛上是这样的。果不其然,居然还有人专门注册个马甲,此马甲就发了一个帖子,就是贴出爬树照片并声称这是“‘无名公园’拍到的”。为了诬陷本人,专门注册个马甲,还专门建造一座名为“无名公园”的场所,本人深表敬佩。
  论坛威力之大,大在大家都躲在一个网名后面,你是谁别人不知道,你多大了别人不知道,甚至你是男是女别人也不知道。这种情况下,本人——既是版主也是管理员——就明显处于劣势。照片被人添盐加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。
  就在本人宣布不想继续为那件事争论时,另一个人也宣布不值得与本人争论。其实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,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代表着正确、甚至正义(本人也无法逃脱这一规律)。
  这一场大讨论注定没有胜方和负方,只是大家都极尽所能地表现了一翻。是与非,只能留给看客去评。本人也无意于声明自己多么伟岸正直,无意于指责别人是善是恶。本人只是争论的一方,不是判官。实际上,从争论刚开始,直到现在(还没结束),本人始终敢于承认自身存在不的不足,但总有人认为自己代表着终级真理。
  还是那句话,本人接受别人的赞同并表示感谢,本人也接受别人的批评(甚至指责)并同样表示感谢。但是,本人坚决不接受煽阴风点鬼火的行为。现在不,以后也不。
  早就有网友在跟帖中戏称这是“一张艳照引发的命案”,现在想来,此网友真锐智。
  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,都有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,人生就是在不断地经历这样的事情。如果说非要为这件事作个总结,那就是本人认识了几类人:
  1类人,从人性化的角度提出批评,本人表示感谢。
  2类人,从肖像权(甚至隐私权)角度提出批评,本人表示理解,并建议他去补补法律。
  3类人,脱离该话题本身,在发生争论的甲乙双方之间煽风点火。这种人本人还没有来得及批驳,相信也不用本人来批驳。
  在本文的结尾,还是把本人一再申明的话再重复一遍吧:
  1、本人暴光别人的不文明行为,有时考虑到暴光力度,可能不加马赛克(虽然不够人性化,但是不侵犯肖像权);
  2、本人自己不是圣人,但会尽量做到文明礼仪,如果哪天不小心不文明了,你们可以暴光,不必为我加马赛克;
  3、如果本人没有不文明行为却被人污陷(比如那张爬树摘杨梅的照片被故意歪曲为在公园爬树),那么你可能因为侵犯名誉权而受到遣责或起诉。


相关文章:
1、《红梅公园拍到的美女+美景(图)》,作者偷猫,这次事件的起因就是这个帖子
2、《曝光一下偷猫同志不为人知的照片 。。。额。》,作者Casablanca,她去年与本人一同去摘杨梅,所以有本人爬树的图片,她发帖纯属娱乐
3、《无名公园拍到的美男+美景(图)》,作者海大富,此网名6月10日注册,6月10日发这一帖,另外还跟了几帖,从此没有发过其它帖子。此帖将爬树地点描述为“无名公园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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